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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经批准,河南财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推荐《河南财专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2、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河南财专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河南省人社厅网站、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和河南财专网站(网 址: http://www.hacz.edu.cn )公开向社会发布, 发布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至8月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和河南财专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参加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资格。
凡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本岗位招聘人数。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直接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31日至8月7日。
报名地点:河南财专人事处(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郑开大道)。
联系电话:(0371)85305817 85305828
联系人:牛毅 张番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个人亲笔填写的《河南财专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推荐)1式2份;
②打印的自荐材料1份;
③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④有关证书、证件和证明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能证明本人学历、资历和能力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均为百分制。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面试在省财政厅指导下,由学校具体实施。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写作及相关业务知识。
2、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测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实际操作)测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测试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在学校网站公示。
对专任教师岗位进行试讲测试,由学校按招聘专业成立若干个考核组,每个考核组由相应学科的专家、学校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对其他岗位进行实际操作测试,由相应学科的专家及部门领导、部门骨干组成若干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能力测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考试入围人选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和河南财专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为本人思想作风、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考察时,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社厅网站、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和河南财专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关系。
四、监督
咨询电话:0371-65802904(河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371-69690389(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附件:
河南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