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有色职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以下简称“省有色局”)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精神,为加强职院领导班子建设,改善班子队伍结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院长(正处级)一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省有色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有色局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招聘事宜,省有色局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副院长岗位(分管教学工作)1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所需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文化知识、组织协调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突出,勤政廉政。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年龄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理工类专业背景,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熟悉高校教学管理工作,担任高校教学管理工作副处级领导职务二年以上,有担任高校教学管理工作正处级领导职务者优先。
6、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具有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9日—2012年6月22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