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星期一)9:30— 11月22日(星期二) 16:00
报名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507室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决定从全市各级机关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文化艺术管理岗位1人、综合文秘岗位2人。
四、选调条件
选调的基本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中共党员。
2、具有履行宣传工作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行政管理能力。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清正廉洁。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各岗位具体条件:
(一)文化艺术管理岗位
1、熟悉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文化艺术管理工作经历(上述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以前);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综合文秘岗位
1、文字功底扎实、爱岗敬业、工作实绩突出;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上述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以前);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