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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徐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2-02-08 09:13  徐州人事考试网 点击:

  三、报名办法

  (一)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省内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2月7日 9:00—2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2年2月7日 9:00—2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2月7日 9:00—2月15日16:00。

  (二)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缴费成功),报名方为有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原则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2年2月17日 9:00—16: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2年3月11日下午2:00-4:00;2012年3月12-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到市人才宾馆315室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3月6日-10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四、考试办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为2012年3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确定各类职位合格分数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徐州市公安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招录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调剂。

  3、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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