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进入面试程序(取得面试通知)后,因故出现缺额等情况时,一律不予递补。
(3)总成绩计算
区新闻信息中心职位: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区法官培训中心、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以上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3、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总成绩的合计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有同分者,取笔试分数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
笔试、面试、体检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4、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 、报考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辞退。
2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
3 、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纪律监督电话:0515-89881120,051589881006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9日
注意:本表中所填内容以及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