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文体局研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幼儿教师36名。
二、招聘对象
有2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经历且目前在常州市幼儿园任教的教师(金坛、溧阳、武进、新北除外),其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1972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服从安排。
4、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者必须在今年6月底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2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关河东路66号九州环宇写字楼17楼B座1712房间)
3、报名材料:符合招聘条件且志愿从事天宁区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执报名表(见附件1)及下述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报考登记,逾期不办理报考登记手续。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常州市幼儿园教学实践经历证明(见附件2),二寸近期彩色证件照2张(反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经报名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逾期不再办理报考登记手续。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给予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岗位的处理。
5、准考证领取:6月27日下午2:00-4:30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总分100分)。
(1)笔试时间:6月 28日上午8:00-10:00
(2)笔试地点:天宁区教研室(翠虹路1号)
(3)笔试内容:主题活动设计
笔试无复习提纲,不举办培训班,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准考证)
6月29日在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天宁区教育信息网按1:2比例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总分100分)。
(1)时间:2012年7月3日上午7:30
(2)地点:天宁区教研室(翠虹路1号)
(3)内容:案例分析考核。(考试形式为口头答辩,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准考证)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组成,保留2位小数。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文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执行。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其他
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费用90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
六、管理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区教育文体局 0519—86909589
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 0519—8664694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6696209
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 0519--86909297
七、本简章由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并及时公告。
附件: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