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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07-03 16:25  华图网校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中区委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吴委办[2006]4号)有关规定,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5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本科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各区户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户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4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各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各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4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67年7月14日后出生)。

  (四)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1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7月14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0年7月14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能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的,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4日(星期六)8:30——17: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才市场(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商城商城大街157号)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所填写的《2012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此表附于简章下方,请报名者于现场报名前,在网上填写电子表格后打印加贴照片,并带到报名现场,手写表格一律无效。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交至招聘单位签字并盖章。

  3、人社局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另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张)和应聘材料原件,分别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并将《登记表》1份交登记处,另1份《登记表》返还招聘单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尚未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档案关系托管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2、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3、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需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和海外人才服务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需出示代报名人身份证。

  5、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局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局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6、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7、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2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到苏州市吴中区人才市场(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商城商城大街157号)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主要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部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2年8月3日09:00—8月7日17:00。

  笔试成绩公布网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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