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信息录入上传。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是“三支一扶”工作顺畅运行的重要基础,是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设区市在选拔招募结束后,要于7月31日前将实际选拔人员的个人信息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系统完成输入上传。
(三)生活待遇与经费保障
1、“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300元,从2011年选拔的开始,由省和县(市、区)财政按5∶5的比例分别承担(即省财政承担650元, 县(市、区)财政承担650元)。工作、生活补贴计发时间以服务期限为准。
2、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政府补贴政策。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14号)规定,“三支一扶”计划列入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服务期限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单位承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部分,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缴纳,并按赣府厅发〔2009〕14号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工伤保险费用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缴纳。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商财政,会同社保、就业部门办理。
3、选拔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培训实行免费。
4、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工作、管理经费以及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培训等费用由同级财政安排保障。
附件: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卫生厅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西省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