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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省招聘法官
2009-07-16 14:59  中国吉林网 点击:
华图网校温馨提示】7月14日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在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在职人员中选调法官、检察官6名、文字综合人员1名、网络管理人员1名。

  报名要求:

  1 具备公务员身份(已参加公务员登记的),行政职级为主任科员以下,身体健康。

  2 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在业务部门工作的,有3年以上审判、执行或公诉部门工作经历,现从事审判、执行或公诉工作;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的,有5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且近5年均在从事院领导讲话的起草、重大调研活动汇报材料的汇总、人大工作报告的撰写工作;从事网络管理工作的,有2年以上网络管理工作经历,通晓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操作与管理工作。

  3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长春市城区具有全日制法律专科学历,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资格的;网络管理员须具有全日制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5 品行端正,严格遵守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廉洁自律。

  6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37周岁(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 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予选调。

  报名时间:

  7月20日-8月7日

  报名者须携带近期同版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308号)干部处434室报名。报名者须填写《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法官等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格的,将通知本人并统一发放准考证。

  8月12日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面试,在面试成绩及格人员中,根据选调职位,以1:2的比例按分数高低择优确定考察人选。8月17日至8月末进行考察和体检,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0431-88558460、8855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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