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要求
1、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规定应予回避,不得报考该招考单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生和各高校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白城市委组织部将及时将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在白城党建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咨询电话:0436-3235855。传真:0436-3234445
附件:
3、 高校推荐选调生情况汇总表
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
201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