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委《关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的意见》要求,经吉林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地区公开选拔一批副县(局)级领导干部。
一、公选数量、职位
这次公选共选拔6名副县(局)级领导干部。采取非定向方式,不规定具体职位,全部考生放在一起比较,择优选拔。
二、选拔范围、方式
本次公选面向吉林市县(市)区,市直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
公选采取“一推双考”的方式进行,即:首先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按报名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推荐数量不限。经组织审查合格后,通过笔试、面试、考察、市委常委会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应不超过50岁(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职务及任职时间要求。报考人员需任市直(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县(市)区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副处级、副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或正副处级、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累计3年以上。中省直企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县处级以上干部。市直属企业、中省直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或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4年以上;或相当于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累计3年以上。报考人员年龄在46岁以上(含46岁)的,需任正处(科)级领导职务或相当于正处(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任职时间可放宽一年。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3.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理工类或经济学类相关专业(见江城党建网《吉林市公开选拔副县(局)级领导干部专业条件目录》,网址:http://www.jc-dj.gov.cn)。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 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 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