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只招研究生职位面试人选达不到1:2时,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公示。
2、资格审查(复审)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于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经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通知。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经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0】187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体检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核,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2011年锦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