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3月30日—4月6日(工作日9时至17时)。
(二)报名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316房间)。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携带毕业证、职称证、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单位聘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社会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
(四)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
四、考试及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安排笔试,不需笔试的,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