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不含三本、网络教育和三校生)。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7、年龄要求:应聘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应聘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应聘本科学历,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8、学历要求:研究生学历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三本、网络教育和三校生除外)。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为以下两类:1、B类岗位:药品检验岗, (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岗位类别代码为B;2、A类岗位:不良反应监测岗位,岗位类别代码为A;
其中,B类岗位即药品检验岗位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A类岗位即不良反应监测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A类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规定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计划。
四、招聘步骤
1、公布招聘计划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公布。
2、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