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对2012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报考取消招聘岗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8:30—11:30。此类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27号窗口)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有关部门不再对重新报考考生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审查,考生应认真对照重新报考岗位设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报考;同时,应认真核对取消招聘岗位信息表,不能再改报其他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不符合条件报考或改报其他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则予以返还报名费。
注:已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请于2012年5月13日—14日期间,保证报考时所填写的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以便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联系电话:0412-5517323。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三日
2012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