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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政策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按规定参加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三)有关事宜按照《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11号)和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24-22955741(工作日的8:30-11:30,13:30-16:30)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
数量关系 魏华刚
言语理解 章晓铭
面 试 袁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