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2]11号),现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及组织
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局进行。
招聘岗位人员的面试、体检、考核等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组织。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招聘人数
5家招聘单位中,省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为自筹自支单位,其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招聘15名;省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招聘2名;省核与辐射监测中心招聘4名;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招聘1名;省环境监控中心招聘3名;合计25名。
四、招聘步骤
1.岗位查询: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环境保护厅(www.lnepb.gov.cn/index.html)公布的“2012年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见省人事考试局网站。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