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确 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按规定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新的面试人选。
2012年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在按期毕业时提交,愈期不能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另行公布。笔试与面试的权重比为5:5。
5、考核
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我校考核拟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7、公示、聘用
学校将拟聘人选报省教育厅,经教育厅同意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疑义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公示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工业大学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