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11号)要求,现将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招聘要求及数量详见《2012年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3、其他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统一向社会发布。
2、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 2:1时,将取消或消减招聘计划。
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者的咨询。
(1)报名不能以新老身份证同时申报,如有此类情况,均视为报名无效。
(2)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报名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招聘其它相关程序
1、笔试—参加省人事考试局组织的统一考试,笔试科目为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