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
笔试时间5 月下旬或6 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按照公选职级分别命制副县级、副科级笔试试题。命题坚持“ 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围绕县级或科级领导干部职责需要命制试题,突出测试应试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 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公选名额1:5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笔试合格、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 的包括出生年月、现任职务、工作简历、德才表现等方面的书面证明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面试不足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 次递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创新意识、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资历评价
对进入副县级领导岗位的面试人选进行资历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任职资历、获得的荣誉称号等。资历评价满分为100分。
6、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副县级领导岗位按笔试、面试、资历评价百分制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副科级岗位按笔试、面试百分制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组织考察
按干部管理权限,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区委组织部分别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按岗位名额1:2的比例提出拟任人选建议。
8、决定任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县区委常委会分别讨论决定任职。拟任人选在常委会作竞职演讲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实名差额票决。
9、办理任职手续
拟任人选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四、有关事项
阜新市公选办设在市委组织部。
办公地址:阜新市信息中心办公楼206、207房间(阜新市中华路45号,市委院内)
联系电话:0418-6242633 6242636(传真)
电子邮箱:fx28147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