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核
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经人社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7、公示、聘用
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公示时
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省科技厅将公示无疑义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其他
招聘单位:1.辽宁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电话:024-23930911
邮箱:liyingsy@126.com
2.辽宁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服务中心
电话:024-23983010
邮箱:lncxzx04@163.com
其他不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2]11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省科技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