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试讲(或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现场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试讲(或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现场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5:3:2。
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直接进入试讲、面试环节。
(五)体检
依据以上考核结果,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及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体检医院由省人社厅统一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负担。
(六)综合考核
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复查报名资格。综合考核由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七)公示、聘用
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省经信委同意后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为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我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学院纪委将全程跟踪,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七、学院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将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我院网站(www.lnemci.com)“招聘专栏”的有关信息,以免对本人应聘造成影响。
附件:1. 2012年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应聘表.doc
2. 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