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11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笔试等程序,现有44个岗位共计125名应聘人员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程序,现将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1年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八楼学术报告厅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可乘坐21、27、31、37、4、52、53、54、55、61、62、63、66、72、85、86、88路公交车到“内蒙古医院”站点下车)。
2.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单》、三张一寸彩色近照、2009年(含2009年)以前的往届毕业生须携带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除携带以上材料外须携带起点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本人毕业答辩论文。
3.资格复审合格后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发放专业测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医院将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专业测试,同时报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4.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于2011年8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人事劳资处进行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交纳专业测试考务费50元,在资格复审时收取。
6.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加分条件、毕业答辩论文等信息。凡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提交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不符合所填报职位条件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为2011年8月28日,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专业测试准考证上注明。专业测试考场设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科大楼(A座)八楼学术报告厅,应聘人员须提前1小时持本人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由工作人员检查核实证件后按照入场时间关闭所有通讯设备入侯考室,并严格按照“候考人员须知”的相关要求进行侯考及专业测试。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举报电话:0471—694635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刘春香
举报电话:0471—6620621
联系电话:0471—6620245(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