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民会堂管理处
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人民会堂管理处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对通过公共科目笔试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现将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1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地 点:内蒙古人民会堂管理处会议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46号内蒙古人民会堂1楼大厅
联系 人:张再飞 联系电话:0471-6962702、6600767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请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每人交纳专业测试考务费50元,在资格复审时收取;
3、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加分条件等信息。凡不能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考生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考生个人错填信息导致的问题,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考生必须本人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5、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或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6、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经报请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