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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录取名单及资格复审
2012-06-26 13:45  华图网校 点击:

  各位考生: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计划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根据所报服务计划,6月25日起从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或《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 计划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区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务于6月27日前将《登记表》上交所在院校,所在院校于6月28日前将本校签署人员名单分别报送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同时邮寄《登记表》;区外应届高校毕业生务于7月2日前将《登记表》邮寄至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往届高校毕业生,根据所报服务计划,从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或《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计划登记 表》,务于7月2日前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计划登记表》,并由 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学历条件等)。

  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计划登记表》1式3份,1份交所在高校留存,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校毕业生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 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及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 未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计划登记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四、因高校毕业生未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或《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计划登记表》,以及报考相关志愿服务盟市或服务意向的 高校毕业生未达到招募计划要求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先在报考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计划且服从调剂的高校毕业生中补充招 募;报考本地区的高校毕业生未达到招募计划要求的,可在报考其他地区且服从调剂的高校毕业生中补充招募。

  各地区在资格复审时,如有非贫困家庭考生报名贫困家庭毕业生被录取,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取消资格人员分数在正常录取人员范围内,各地区在补录时可予考虑。

  岗前培训工作拟定于7月初开展,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有关通知,并做好参加培训的准备。

  联系电话、传真:0471—6610900、6918887

  联系人:苏洁、曲有、王钧、马智慧

  电子信箱:GXBYSJYFW@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三支一扶非贫困人员录取名单点击查看>>>

  三支一扶贫困人员录取名单点击查看>>>

  社区民生非贫困人员录取名单点击查看>>>

  社区民生贫困人员录取名单点击查看>>>

  各盟市复审地址点击查看>>>

  2012年三支一扶登记表点击下载>>>

  2012年社区民生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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