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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下半年宁夏公务员招考简章
2010-08-26 08:56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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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

二、招考范围

(一)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以下五类人员中没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1、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包括试用期)的公务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0届高校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75年8月31日至199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2010年下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为准。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法官、执行法官职位的,必须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招考职位表》中各招考职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四、招考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600名。

在本次招考名额中,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对我区2008年选聘、目前仍在岗并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采取定向招考、切块录用的方法保证招考计划的落实;宁南山区有招考计划的县(区)可以确定不超过60%的名额,面向本县(区)事业单位现在岗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考。

具体招考职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网。网址是http://www.nxpta.gov.cn

(二)报名时间:报考者在8月26日至8月31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者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或虚报涉及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相关信息骗取加分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且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考生视为弃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其中,报考全区法院系统职位者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审查;报考地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者统一由各地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

已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的报考者,可以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注销原报名信息后调整报考职位。

3、网上缴费。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最迟应于9月2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申请免交报考费。

4、结果确认。报考者办理了缴费手续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报名结果被正式确认后,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9月2日24:00前未缴费的报考者,视作放弃报考。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凡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可拨打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51-5099130、5099131)寻求帮助。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考名额之比)为5:1(法院系统为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名额。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少数专业性强、生源少的特殊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实行单独划线的政策。

为了方便报考者咨询报名工作有关问题,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在网上统一公布),并指派专人负责解答报考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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