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公告》规定,现将体能素质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考生,须按时参加体能素质测评,逾期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体测分上、下午两组进行(分组情况见附件)。
时间:9月9日 上午7:30 下午14:00
地点:丽山大厦(济南市大纬二路8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测评。
2、考生可穿运动鞋、短衣、短裤参加测评,不准穿钉子鞋。
3、考生可自备饮用水和少量食品。
山东省公安厅招考办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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