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1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调剂公告
2011年度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现有部分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根据《2011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调剂的方式补充面试人选。现将调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的原则和条件
(一)已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二)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调剂职位;
(三)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申请调剂的考生笔试成绩应当达到上海市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各类别规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调剂程序及资格审查
调剂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一)查询调剂职位。考生从4月21日9:00起,可登录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报考资格、招录机关联系方式等。
(二)报考调剂职位。考生从4月21日9:00至23日18:00,可登录“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选择并报考调剂职位。考生报考资格未审核之前,考生可撤销所报职位并重新报考;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结合自身情况再次报考职位。
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基层工作最低年限、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详见上海“21世纪人才网”《2011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三)调剂职位的资格审查。从4月21日9:00至24日18:00,招录单位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经资格审核不予通过的人员,应明确说明理由。
(四)确定调剂职位面试人选。通过调剂职位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职位调剂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调剂人选因笔试成绩相同超过职位空缺名额的,一并进入面试。
(五)统一调剂。面向社会的调剂工作结束后,进入面试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招考职位,根据考生个人资格条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在本市跨部门、跨地区的同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录职位基本要求的人员中进行统一调剂。
(六)调剂后,个别招考职位面试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时,招录单位应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3左右。
三、查询和公布调剂结果
4月29日12:00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统一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职位调剂结果。
上海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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