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
2011年7月28、29日。
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以上海市工商局干部人事处来电或手机短信通知为准,请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面试。迟到30分钟者,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地点
上海市工商局干校(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393号,靠近天山路)
周边交通:地铁2号线威宁路站、公交54、88、71、72、74、141、158、251、808、825、827、829、836、855、941、757。
三、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4)社会人员《工作证》或《劳动手册》原件及其复印件(待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居住地街道、乡(镇)出具的待业证明);
(5)社会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户籍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指导中心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6)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7)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除携带上述证件材料外,还必须携带两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上海生源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到本市就近的社保中心获取网上办事密码后,自行上网下载社保缴费记录;非上海生源考生可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必须提供累计两年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后果自负。
请考生自备一支黑色水笔。非上海生源考生如已婚,请带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配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联 系 人:曹媚
咨询电话:021-64220000-1629 、021-54236239(F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