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晋城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49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为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专业对口、注重实践,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1、市人民医院55名。
2、市妇幼保健院5名。
3、市传染病医院7名。
4、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1名。
具体职位要求见招聘职位一览表(附后)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4、具有相应专业(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证。即:执业医师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上岗证。
5、具备相应专业岗位要求的学历。
6、年龄须满18周岁(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其他按此类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晋城在线(www.jconline.cn)、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jcsrsj.com)和晋城人才网(www.jcrcw.com)。
招聘信息也可在太行日报(7月5日)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晋城市人才市场(晋城市凤台东街512号)。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2011年7月12日至2011年7月15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期间内在市人才市场现场报名。考生须填写《晋城市市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名表》考生可在晋城在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晋城人才网上直接下载填写(统一用A4纸),报名表编号由工作人员填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及户籍等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考生除在报名表上张贴照片外,另需使用U盘携带一张电子版数码照片(近期免冠身份证件照,JPG格式,大小50KB以下)。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学校学籍(历)证明及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报名。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报名现场收费处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文为据)。
3、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1年8月2日-8月5日到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