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审核应聘材料
组织人事处对现场确认应聘者简历整理分类并进行资格审查,安排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公开考试,组织人事处通知参考人员并发放准考证,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网站。
如有岗位现场确认人数与该岗位数的比例不达3:1,我校将按特殊紧缺岗位报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经批准后方可以特殊岗位进行招聘,若未被批准,该岗位取消。按照特殊岗位录用的人员,最低分数线为:总分不得低于75分。
我校对在报名表中明确表示不服从校内人事调配的报名人员,我校将不再安排参加招聘考试。
(五)公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公开考试根据省人事厅的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由学校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以学校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
(1)思想品德: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水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操守、敬业精神、合作意识、法制观念。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时事政策、法律法规、电力行业基本知识、高等教育学、心理学等。
(2)业务素质:包括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笔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择优安排面试。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
(1)应聘者受教育的经历和内容、教学资质、学术潜力等。
(2)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程度、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以考核组集中面谈、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形式,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6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笔试和面试按权重相加后的总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最终考核、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后,同时在我校网站和山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人事厅办理相关手续。
六、享受加分待遇的条件
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 晋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且有主管部门证明,3年内(含3年)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
享受过加分待遇已被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七、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我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人事处具体组织招聘工作的实施,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我校在招聘工作中将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操作;
(二)严肃考试纪律,抵制不正之风;
(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接受群众监督。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度招聘岗位及条件 |
附件2: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应聘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