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努力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完善学院选人用人机制;为解决我院教师短缺尤其是紧缺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9〕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及《关于下达2011年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学院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吕梁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
(五)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毕业派遣条件的硕士及以上毕业学生。在读毕业生及成人教育学历的毕业生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