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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西省大同市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告(3)
2012-07-16 10:20  华图教育 点击:

    ④ 考务费200元。

    4、现场资格审查须由报考者本人到场并留存指纹,招考各个环节及录取上岗后,均通过指纹进行身份验证。

    5、 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取消录取资格。请考生坚持诚信报考,真实、准确填报各类信息。

    五、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能力测试、体检、考核考察、确定岗位、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2、考试和能力测试的方法及具体安排,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和考生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在试前公告。

    3、体检、考核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为选拔优秀人才,本次招聘试行“按学科类别设置招聘计划,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的办法。即:经考试、考核、体检入围拟聘用人选的考生,按各学科考试成绩排序,高分者优先选择具体应聘岗位。具体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并在届时公布。

    5、对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合格并明确具体应聘岗位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在大同市人事局网站、大同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6、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六、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在大同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共同组成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公告在大同市人事局网站(www.dtrsrc.gov.cn)、大同教育信息网(www.dtedu.org)、大同日报、大同晚报同时发布,由大同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同市人事局考录科0352-5189161

    大同市教育局人事科0352-2087290

    监督电话: 大同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0352-6033727

    附:1、 大同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计划表.xls

    2、 大同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xls

    3、大同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大同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

    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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