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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市直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8月20日每天8:00至18:00
报名地点:晋城市人才市场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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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市直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市直教育系统17所学校共计招聘专业人才191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岗位见《晋城市2012年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后)。
三、报名范围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对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和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不受地域限制。
四、报名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学习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教,服从组织安排。
3.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见《晋城市2012年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也可按教师资格证所认定学科报名。
4.具有教师资格证书(部分特殊学科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除外,详见《晋城市2012年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和《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教人〔2011〕27号)要求。
5.报考幼儿、小学(含聋哑学校)、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高中(含中专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晋城在线(www.jconline.cn)、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jcsrsj.com)、晋城市教育局网站(www.jcedu.sx.cn)。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为:晋城市人才市场
1. 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人员在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8月20日每天8:00至18:00期间在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需提供签有学校推荐意见和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与《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贴照片底版相同)。
(3)报名人员须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晋城在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晋城市教育局网站上直接下载填写(统一用A4纸)。报名表编号由工作人员填写。
(4)报名人员按学校、分学科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进入考核等阶段,查实有误影响聘用,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
(6)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晋城市范围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在此次报名范围之内)方可报考。
(7)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2. 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报名现场收费处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3. 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于2012年 8月28日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单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六、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理论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
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按学校分学科上网公示。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以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评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专业技能测评对象)。
七、专业技能测评
专业技能测评采取讲课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项目。采取现场评分的办法,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场公布。
测评内容:
(1)高中、初中教师以高、初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2小时,讲课20分钟。
(2)小学教师以小学高段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2小时,讲课20分钟。
(3)聋哑学校教师以特教小学高段语文、数学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2小时,讲课20分钟。
(4)幼儿教师以幼儿园课程目标为准,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进行讲课。备课2小时,讲课20分钟。
(5)职业技术学院、中专专业课教师和无统编教材岗位的教师,以招聘学校所设岗位现使用的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2小时,讲课20分钟。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具体考务工作另行安排。
八、优惠政策
1.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现场报名确认后,减免考务费用。
2.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10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按规定出具市或县(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县、区、市)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和考核时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仅限“研究生学历”要求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评,按专业技能测评合格成绩按学校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资格复审后,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专业技能测评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可累计加分。
九、体检与考核
依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评合格成绩×60%)按学校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资格复审后,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专业技能测评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学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形成的招聘缺额,按报考岗位合格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与管理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评结果都要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评、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在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晋城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拟成立为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人才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这次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晋城在线(www.jconline.cn)、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jcsrsj.com)、晋城市教育局网站(www.jcedu.sx.cn)。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笔试成绩查询、专业技能测评时间及注意事项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356—2198406;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356—2066119;
市纪检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 0356—2198486;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356—2066122;
201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