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应达到拟录用指标的5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5: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报考基层公安、司法机关贫困县、边远县职位和特殊职位的,开考比例可放宽到3:1。
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重新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14:00时至18:00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职位。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14:00时至2011年9月1日8:00时。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1年9月1日8:00时至12:00时查询。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1年9月12日开始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11年9月16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电话:0351—7339662 7337905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务员局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教育入学考试为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位的,教育入学考试为民法学;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入学考试为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考生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zf.chsi.com.cn)查询教育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至18日
具体时间安排为:
9月17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9月18日 上午 ①专科层次 9:00—11:30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②本科层次 9:00—11:30 民法学
③法律硕士 9:00—12:00 专业综合Ⅰ (刑法学、民法学)
下午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本次考试笔试考场全部设置在省城太原,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于9月底前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