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省基层法院机关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1年11月15日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727房间(晋祠路一段88号)进行,请进入基层法院机关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资格复审环节的52名考生(详见附表一)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携带本人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2011年未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已就业的还须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生,进入面试的须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
截止2011年11月15日18时,考生既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又未与省法院联系的,视其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