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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首次公开选拔初任法官和检察官任职人选
2010-09-02 09:47  陕西省人民政府 点击:

  根据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选拔公告已于8月27日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在我省尚属首次。这次共选拔初任法官95人、检察官25人,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这次公开选拔工作与公务员考试相比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面向特定对象

  这次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面向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报考者需具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同时对高学历人才给予较大的政策优惠,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人员,在法律工作经历年限、年龄都适当予以放宽。

  二、注重业务水平

  根据法官、检察官职位的特点,这次笔试不仅包括公共科目,还增加了以法律综合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科目笔试;在考核、考察阶段,增加了法律业务水平测试,注重通过审判和起诉业务实践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考察人选的实际能力考核。

  三、扩大开考和考核、考察比例

  这次公开选拔规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进一步扩大了选拔范围;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考核、考察人选与职位选拔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察人选,开考比例和面试比例与以往公务员招录相比明显扩大。

  这次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工作是我省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实施人才开发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不断拓宽各级机关进人渠道的一个重要尝试,对加强我省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乃至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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