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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陕西省镇巴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6名)
2011-11-14 14:52  镇巴县政府门户网站 点击:

  (七)体检和考察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的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到底依次确定,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1、对卫生类、教师类岗位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百分制)占25%,《面试》成绩占25%。以1:1比例从高到底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1、对报考综合类、乡镇类岗位的以考生笔试成绩(百分制)占75%,面试成绩(百分制)占25%,以1:1比例从高到底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3、报名未达1:3比例的紧缺岗位,进入该职位面试人数等于招录计划数的,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聘,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

  面试类别划分为: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乡镇类。

  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本科以上学历优先;入学前户籍在镇巴的毕业生优先;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优先;教师岗位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优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教师特岗计划人员优先。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确定后,我局对确定的参加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对角的考察结果,并将每名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书面报告我局。

  (九)体检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我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

  (十一)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镇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b.gov.cn)公示7—15天,无影响聘用问题后,经我局报市人社局审核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等手续后,办理人事、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的同等待遇。用人单位须及时同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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