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社局《关于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泸州市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6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6:30
四、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统一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24号,泸州市地税局旁边)二楼进行。(具体位置及线路见附件3、4)
五、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携带《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面试资格复审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要求提供的证件、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而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6月26日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公告。
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于2012年6月29日18:30前结束。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现场缴纳80元(请备好零钞)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暂定于2012年7月7日、8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