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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2011广安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2011-03-24 10:20  未知 点击: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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