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官队伍结构,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根据德阳市法院系统人员编制现状及审判工作需要,经中共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国遴选优秀法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33名,其中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9名,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遴选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全国法院系统(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除外)、检察院系统在职公务员;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具有相应法律工作经历的其他政法机关在职公务员。
上述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具有法官、检察官身份;或虽不具有法官、检察官身份,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政法机关在职公务员。其中:报考辖区基层法院须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除报考中江、罗江县人民法院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C证外,其余均为A证。法律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均统一截至2012年5月31日止;
(3)符合《法官法》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符合回避规定;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6)身体健康。
2、学历条件
(1)报考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需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报考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职位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
男性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33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遴选名额
(一)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9名
(二)辖区基层法院法官24名
旌阳区人民法院5名;
广汉市人民法院4名;
什邡市人民法院4名;
绵竹市人民法院4名;
中江县人民法院3名;
罗江县人民法院4名。
以上共计33名。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3:1,即要求报考人数与各单位遴选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如初审合格人员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按比例相应缩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
四、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由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公开遴选优秀法官公告。公告在人民法院报、四川法制报、四川新闻网(网址:www.newssc.net)、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cpta.gov.cn)、德阳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dykszx.com)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6月25日
报名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279号)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56059358@qq.com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者如实、准确填写的《遴选优秀法官报名表》;
2、身份证、工作证及学历、学位、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所在单位同意参考的公函;
4、提供电子版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三)资格初审
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相关资格。
初审合格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在2012年7月13日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同时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闭卷)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实务,命题形式主要为案例分析和法律文书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2年7月30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站、德阳人事考试网站查阅。
4、笔试成绩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2012年7月31日至8月1日18:00前电话申请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