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2年德阳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法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法官队伍结构,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根据德阳市法院系统人员编制现状及审判工作需要,经中共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国遴选优秀法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33名,其中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9名,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遴选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全国法院系统(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除外)、检察院系统在职公务员;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具有相应法律工作经历的其他政法机关在职公务员。
上述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具有法官、检察官身份;或虽不具有法官、检察官身份,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政法机关在职公务员。其中:报考辖区基层法院须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除报考中江、罗江县人民法院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C证外,其余均为A证。法律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均统一截至2012年5月31日止;
(3)符合《法官法》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符合回避规定;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6)身体健康。
2、学历条件
(1)报考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需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报考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职位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
男性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33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遴选名额
(一)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9名
(二)辖区基层法院法官24名
旌阳区人民法院5名;
广汉市人民法院4名;
什邡市人民法院4名;
绵竹市人民法院4名;
中江县人民法院3名;
罗江县人民法院4名。
以上共计33名。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3:1,即要求报考人数与各单位遴选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如初审合格人员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按比例相应缩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
四、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由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公开遴选优秀法官公告。公告在人民法院报、四川法制报、四川新闻网(网址:www.newssc.net)、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cpta.gov.cn)、德阳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dykszx.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