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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四川省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0人公告
2011-08-19 13:56  南充人事考试网 点击: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9月2日24∶00。

  报名网站: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

  网上缴费:2011年8月30日—9月4日

  打印准考证:9月13日至9月17日24︰00

  笔试时间:2011年9月18日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37个市级事业单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0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4:南充市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市级事业单位2011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除南充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充市健康教育所、南充市城市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南充市城区堤防工程管理处等五单位外,其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在本次公招中不允许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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