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设《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两科考试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设《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科考试的招聘岗位,其报考者均参加两科笔试(即第1科考试后不进行淘汰)。
2.设《综合知识》笔试、面试两科考试的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3.南充歌舞剧院、南充市杂技团、四川省大木偶剧院三个单位所有公招岗位各科考试分值(权重)按以下办法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成绩×80%+《综合知识》笔试成绩×20%
南充市歌舞剧院、南充市杂技团、四川省大木偶剧院三个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的面试(专业技能)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知识》笔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入围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笔试资格审查人员。未入围《综合知识》笔试的人员,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笔试考试费退还到缴费银行卡帐户。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每科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及参考资料详见《南充市市级事业单位公招<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附件2)。
3、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9月18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意一科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综合知识》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9月25日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设有专业知识笔试的在专业知识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查询。对《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1年9月26日17:00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专业知识笔试查分在专业知识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2011年9月30日17:00前在本网站上公布,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查分结束后三日内在本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1年9月2日前在工作时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招聘单位人事<政工>科(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南充市级招聘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详见附件3:《南充市市级事业单位公招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2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于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实际参加最后一科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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