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综合知识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告、政策、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118305 86112517(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6152521(省环境保护厅监察室)
028-86741450(省人社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