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四川 > 事业单位 > 招考公告 >
四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0-10-28 10:13  未知 点击: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省安监局,下同)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科技职工大学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安监局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省安监局网站[www.scsafety.gov.cn,下同]上发布)。

>>2010年10月四川省属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汇总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科技职工大学

全额拨款

成都市龙泉区大面镇

承担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及培训。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0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考生必看:2011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课程

看过本篇的网友还看过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2011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课程
华图网校命中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