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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上半年四川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招公告
2011-03-23 13:32  眉山人事考试网 点击:

  笔试科目只考《综合知识》一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公民道德建设、四川省情省策、公文写作、事业单位常识、职业能力测试、时事知识等内容(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查阅或下载。需要参考资料的报考者,可自行通过互联网或到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四川人事考试测评基地购买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的《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4、笔试时间、地点

  2011年5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5、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截止报名结束时间),笔试总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名结束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省、市(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社(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等)、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1年4月18日18:00前将加分材料交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28—38168529)。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

  A类: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50%+政策性加分;

  B类: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40%+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于2011年5月18日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1年5月18日—5月20日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1年5月25日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

  面试比例为3:1。因笔试缺考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可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时,按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笔试成绩作为综合考核的依据,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于2011年5月25日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布。已参加笔试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于2011年6月10日前到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退回报名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办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1年5月25日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布。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眉山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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