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出拟聘意见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笔试、业务素质能力考核、考察、政审、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经德阳市畜牧食品局党组、行政班子研究提出拟聘意见。
(四)确定拟聘人选。德阳市畜牧食品局将拟聘人员有关材料和本局实施考核的有关资料报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该局审查决定拟聘对象。
(五)公示拟聘人选
对德阳市人社局审定的拟聘对象,在德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上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群众有举报、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该职位不产生递补人员。
(六)资格终审与聘用
聘用前,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拟聘人员原系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原系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辞职。拟聘人员须在德阳市畜牧食品局申报聘用前,办理完毕解除原关系,并向审批部门提供书面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违规人员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均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它事项
聘用工作监督机构及监督电话:监督机构为德阳市纪委(监察局),电话(0838)12388。
附件:1、德阳市畜牧食品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德阳市畜牧食品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非在职考生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