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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乐山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2-05-21 14:57  华图教育 点击:

  根据省人事厅省编办印发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市人社局《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乐人社办 〔2011〕434号)、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关于明确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乐人办〔2009〕414号)等有关规 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1名工作人员补充到沙湾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招聘2012年7月31 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并完全符合《2012年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 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等手续; 其他报考者必须在2012年6月1日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 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处于党纪处分影响期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见附表《岗位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 .

  (二)报名形式及地点: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教师岗位报名地点为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和科技局,卫生事业单位岗位报名地点为乐山市沙湾区卫生局,计生服务岗位报名点为乐山市沙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三)报名须具备的资料:

  1、《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

  ,2012年普通高 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届次、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 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5、报考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合同的有效证明。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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