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团省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2〕18号)和《河南省2012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豫三支一扶办〔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招募公告。
一、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进行。
二、目标任务
今年全省共招募800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志愿服务期为2年,期限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服务范围:在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基础上适当扩大到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岗位。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12年应届毕业生(含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农岗位须是农林牧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二)招募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4、热爱基层工作,顾全大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
6、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